荷兰上诉法院周二裁定,壳牌无需在2030年前大幅减少其加剧地球污染的排放量,推翻了之前对英国石油和天然气巨头下达的强制其大幅减少碳排放量的判决。壳牌对之前的判决提出了上诉,该判决于2021年作出,要求该公司到2030年时,将其2019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45%。这一判决不仅包括壳牌自身的运营排放,也包括其销售的能源产品排放。虽然位于海牙的上诉法院裁决壳牌有义务限制其二氧化碳排放量——为了保护地球免受危险气候变化的影响——但它表示,在气候科学中没有就单个公司如壳牌应遵守的具体减排百分比达成足够的共识。因此,法院驳回了之前的判决。
壳牌首席执行官Wael Sawan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对法院的裁决感到高兴,我们认为这对全球能源转型、荷兰和我们公司来说都是正确的决定。”反对壳牌的环境活动组织“荷兰地球之友”对结果表示失望。
“这伤害了我们,”荷兰地球之友活动主管Donald Pols表示。“同时,我们看到这个案例让重要污染者不再神圣不可侵犯,并进一步推动了对它们应对危险气候变化的责任的讨论。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继续打击像壳牌这样的大污染者。”
这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故事,将得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