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第三中院消息,被执行人卫珏、陈丹拒不支付近 2000 万元,法院发布悬赏公告,最高奖近 300 万元。
上海第三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通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卫珏、陈丹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卫珏、陈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20)沪 03 民初 280 号确定的义务,陈丹尚未履行金额人民币 10,097,670.72 元,卫珏尚未履行金额人民币 9,571,549.86 元。经申请执行人上海通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发布悬赏公告并公开如下:
执行案号
(2024)沪 03 执恢 42 号
被执行人
卫珏,女,汉族,1983 年 10 月 8 日出生,住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民主村 40 号,身份证号:31010419831008****。
陈丹,男,汉族,1983 年 10 月 19 日出生,住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红卫村陈三房 28 号,身份证号:31011219831019****。
悬赏金额
凡知晓财产线索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向本院提供有效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以下标准给予悬赏金:
根据财产线索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 15% 给予悬赏金。
对于符合领取悬赏金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本院在收到执行案款或作出以物抵债裁定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悬赏金。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悬赏金由先提供一方获得;联名提供的,由联名方共同指定一人领取后自行分配。
本院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线索提供电话:021-58951988 转 52073
联系人:执行局陈铭捷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来源:上海第三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