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四川射洪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12 岁的小女孩安安(化名)作为原告起诉父亲黄某,要求黄某支付前期抚养费,后期按标准支付抚养费至安安年满十八周岁。12 年前,在上海打工的男子黄某和女朋友刘某分手了,黄某回了四川老家,已经怀孕的刘某生下孩子独自抚养。如今,黄某已组建家庭,并育有两个孩子,他承认和安安妈妈刘某有过一段恋情,但并不知道分手后刘某还生下了他们的孩子,遂提出要做亲子鉴定,检测结果显示,黄某确系安安的父亲。射洪市人民法院介绍,庭审中,刘某坚决要求黄某一次性支付前期抚养费,后期抚养费按月支付。黄某则表示,自己已经结婚并育有两个子女,经济条件不允许。刘某看到黄某推托,更加气愤,双方争执不下。通过法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黄某一次性支付安安 12 岁前的抚养费和医疗费,共计 11.5 万元,此后按 1500 元 / 月的标准支付至安安年满 18 周岁为止。同时,黄某当着法官的面表示,今后会常和安安保持联系,关心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尽可能地去弥补安安所缺失的那份父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