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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军婚|江西男与「军嫂」同居 认罪或判刑3年

破坏军婚|江西男与「军嫂」同居 认罪或判刑3年  第1张

江西南昌官方通报,当地一名正在杭州服役的军人,怀疑妻子与一名男子同居,公安机关立案后随即启动涉军类案件专人办理提前介入机制,破获这宗破坏军婚案。涉事男子认罪,最高可判刑3年。(平安南昌)

江西南昌官方通报,当地一名正在杭州服役的军人,怀疑妻子与一名男子同居,公安机关立案后随即启动涉军类案件专人办理提前介入机制,破获这宗破坏军婚案。涉事男子认罪,最高可判刑3年。

据中共江西省南昌市委政法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平安南昌」发文称,目前正在杭州服役的李姓军人,今年3月与陈女在家人介绍下登记结婚。5月底,李男报案,指一龚姓男子明知妻子已是军人配偶,两人仍一直在江西南昌县向塘镇保持同居关係。

因李男仍在服役,取证困难,杭州市军事检察院随即通报南昌县人民检察院,与军方及李男取得联繫,并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会商,立案启动涉军类案件专人办理提前介入机制,案件很快侦破。龚男被捕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对其破坏军婚行为深感愧疚,认罪认罚。

可动摇状态 影响部队战斗力

「平安南昌」强调,军人常年在军营服役或因军务无暇顾及家庭,军婚遭到破坏,会极大动摇现役军人的服役状态,严重影响部队战斗力和安全稳定。破坏军人的婚姻家庭,不仅要受道德谴责,更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原文刊登于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中国/破坏军婚-江西男与-军嫂-同居-认罪或判刑3年/500999?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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