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涉屡逼智障女无套性交成孕 两项非法性交罪成判囚3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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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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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2024-11-08 17:51:40
【on.cc东网专讯】一名七旬男子疑3度带轻度智障的女子到其元朗住所,再于对方不情愿的情况下,无使用安全套跟她性交。女子最终怀孕,需接受堕胎手术。涉案男子否认3项「与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罪受审。法官早前裁定其中一罪表证不成立,两罪则罪成,押后至今日(8日)在区院判刑。法官斥被告剥削事主,判他入狱30个月。现年71岁的被告陈建青,内地出生,早年来港定居,曾任职地盘工及垃圾收集工人,因患肺癌而退休,现时依赖长者生活津贴为生。法官引述报告指,事件发生后,X明显表现不安,受到压力,心理专家建议她继续接受辅导。法官指,被告应清楚知道事主智力异于常人,批评被告利用事主的精神状态,以掠食者方式犯案,剥削事主,令事主不快,难以释怀,情绪低落。法官以30个月监禁为两罪量刑起点,同期执行,没有减刑因素,总刑期30个月。被告被控3项「与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罪,控罪指他于2022年2月至3月某日、同年7月9日及7月某日与X非法性交。X于案发时为30岁。据控方开案陈词指,X患轻度智障,其父亲在元朗区经营食店,X会到店舖帮忙。被告不时光顾食店,因此结识X。2022年7月9日X外出,期间遇上被告,被告带X到其元朗住所,并与X非法性交。事后X怀孕,需接受人工流产手术,其后证实被告为生父。被告于被捕后在警诫下指,X曾向他索取200港元,他以为X是妓女。控方举证完毕后,法官裁定两罪表证成立,一罪表证不成立。被告不作供。结果法官裁定两罪均罪成。案件编号:DCCC 428/2023【更多即时新闻详情请上东网新闻】其他人也在看